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各系、处、室: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教师函[2019]43号)精神,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。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范围:我院签订两个年度(含试用期)以上聘用合同的无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。 二、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(http://www.jszg.edu.cn),点击“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”,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“高等学校教师资格”,现场确认点为“内蒙古教育厅”。三、时间安排 1.网上报名时间:5月27日—6月10日(6月1日——6月6日系统维护,网站关闭不能进行网上报名)。 2.各部门于6月10日前将《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汇总表》(附件1)由各部门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后,报到人事处702室。 3.各部门于6月12日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到人事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 4.6月13日,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。 5.6月17日,人事处将材料报送教育厅审核,逾期网络确认窗口将自动关闭,教育厅不再受理。 (二)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,所需材料凡经“教师资格管理系统”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,不再提交纸质材料。(即:普通话水平证书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、个人承诺书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。) 高职高专院校在申请资格认定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: (1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 (2)教育教学能力: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,提供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资格考试教育学、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 (3)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; (4)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,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,则必须提供专、本科毕业证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;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,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,则必须同时提供专、本科毕业证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。 (5)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(含试用期)以上的聘任合同。 (6)近2年的教学业务档案,含1年实习期。 (7)一寸半红底照片一张。(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,提交的照片须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版本)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、按顺序装订成册。原件、复印件统一装档案袋后提交到人事处。 附件:1、《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教师函[2019]43号) 2、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汇总表 3、材料装订目录 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|